读过《红楼梦》的都知道那首著名的短诗:
满纸荒唐言,一把辛酸泪。
都云作者痴,谁解其中味?
旧本原有“脂批”:“壬午除夕,书未成,芹为泪尽而逝。”论者据此推断,曹雪芹逝于乾隆二十七年(1762)。此时,乾隆皇帝弘历正加紧思想文化控制,全国文化界风声鹤唳。基于这一背景,曹雪芹一再声称,该书“大旨谈情”,“毫不干涉时世”,“虽有些指奸责佞贬恶诛邪之语,亦非伤时骂世之旨”,“凡伦常所关之处,皆是称功颂德”,他是说,这本书充满“正能量”,绝对“人畜无害”。种种掩饰与自辩,不过为该书脱罪而已。
乾隆三十七年(1772),弘历以纂修《四库全书》为名,在全国范围内搜缴书籍。开始软语相劝,继之严辞相逼,“螺扣”一日紧似一日,书籍的焚毁均以“诋毁本朝”为标准。这场文字狱竟长达20年,这也是直到乾隆晚期《红楼梦》甚少刻本的社会原因。
有人说,弘历是看过《红楼梦》的,证据是曾国藩幕僚赵烈文日记:“曹雪芹《红楼梦》,高庙(清高宗,指乾隆皇帝)末年,和珅以呈上,然不知所指。高庙阅而然之,曰:‘此盖为明珠家作也。’”(《小说考证拾遗》,商务印书馆,民国十一年,页52)弘历一句话,成为日后对《红楼梦》批判与索隐的重要依据。嘉庆年间,清廷官员对《红楼梦》的查处,大多基于其诋毁满人之罪名。曾任安徽学政的玉麟曾指出:“其稍有识者,无不以此书为诬蔑我满人,可耻可恨。”并对《红楼梦节要》及其作者作出毁版与撤职之处理。他为其权杖太短而遗憾,“惜他处无有仿而行之者。”(《北东园笔录四编》卷四)另一满洲官员那绎堂亦称,“《红楼梦》一书,为邪说诐行之尤,无非糟蹋旗人,实堪痛恨。”(同上)他们都认为,《红楼梦》的要害在反满。
道光年间,长期任职浙江的梁恭辰,对《红楼梦》的评价发生了变化,“《红楼梦》一书,诲淫之甚者也。……摹写柔情,婉娈万状,启人淫窦,导人邪机。”(同上)这大概是把《红楼梦》视为淫书之始。咸丰年间,大清帝国内忧外患,风雨飘摇。在平息太平天国动乱中战功卓著的胡林翼则认为:“一部《红楼梦》,教坏天下之堂官、掌印、司官、督抚、司道、首府及一切红人,专意揣摩迎合,吃醋捣鬼。当痛除此习,独行其志。”(《足本胡林翼全集•书牍》卷26,大东书局,民国24年,页12-13)在胡林翼眼中,《红楼梦》的危害已经超出了淫书的范围。胡林翼是中兴名将,不去反思清廷内政外交失败的教训,却将官场糜烂归罪于《红楼梦》,清廷怎么救亡图存?
同治年间延续了对《红楼梦》的认知,其指责更是变本加厉,“淫书以红楼梦为最,盖描摩痴男女情性,其字面绝不露一淫字,令人目想神游,而意为之移,所谓‘大盗不操干矛’也。”(《庸闲斋笔记》卷八,中华书局,1989年,页200)同治七年(1868),丁日昌任江苏布政使,他报经朝廷批准,下达了《札饬焚毁淫词小说》的政府公告,明确将“《红楼梦》《续红楼梦》《后红楼梦》《补红楼梦》《红楼旧梦》《红楼复梦》《红楼重梦》《增补红楼》《红楼补梦》”等,全部列入“查禁目录”。公告称:“大率少年浮薄以绮腻为风流;乡曲武豪藉放纵为任侠。而愚民尠识,遂以犯上作乱之事视为寻常。地方官漠不经心,以致盗案奸情纷歧迭出。殊不知忠孝廉节之事,千百人教之而未见为功;奸盗诈伪之书,一二人导之立萌其祸。……若不严行焚毁,流毒伊于胡底?”(《抚吴公牍》卷一)《庸闲斋笔记》的作者陈其元曾是丁日昌下属,查禁《红楼梦》,他们三观一致。为确认《红楼梦》的危害性,他又提供了一条例证。“余弱冠时,读书杭州,闻有某贾人女明艳,工诗,以酷嗜《红楼梦》致成瘵疾。当绵惙(病势垂危)时,父母以是书贻祸,取投之火,女在床乃大哭曰,‘何烧杀我宝玉!’遂死。”(《庸闲斋笔记》卷八,页200)陈其元试图说明,《红楼梦》不仅致人以病,甚至诱人以死。如此看来,此书何止“淫书”,可谓罪大恶极!当时的报纸也推波助澜。同治十一年(1872),少年陈笏聪颖过人,因阅读《红楼梦》遭到其父杖责。报纸评论道,“夫说部传奇等作,多属墨沼烟云,而徒以才子佳人引人入胜,少年血气未定者阅之,鲜不为淫魔所祟。……淫书之为患若此,而《红楼梦》虚中有实,尤为此中魁首,世传为曹雪芹所撰。”(1872年6月3日《申报》)把《红楼梦》定为淫书“魁首”,大概是最“高”评价了。
光绪十八年(1892)秋,上海发生了一起《红楼梦》诉讼案。书业董事管斯骏向上海县衙举报万选书局老板宋康安、书商冯逸卿等人刊印禁书,把《红楼梦》改名《金玉缘》私印谋利。管斯骏告发的人犯均居英租界,上海知县无权拘传,只得移文租界协查。租界很快回复:“照址往查,并无前项禁书”。由于上海县衙对租界没有管辖权,被告无法到案,只得草草裁决:“昨准英公廨移复,并据职员冯澂禀,核与所控大相悬殊。尔自称书董,何人所举,自成职员,究系何职?总之即有淫书,只应查禁,亦不能凭尔罗织多人,一网打尽。此案应即注销,仍候重申禁令,不准印售淫书。”(《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曲史料》,上海古籍出版社,1981年,页164)只能不了了之。光绪年间,外患峻急,先是中法战争,后有甲午惨败,继之戊戌维新与北京拳变,外患压倒内忧,朝廷上下已无精力查禁小说。正因如此,一些书商钻营逐利,《红楼梦》的刻本显著增加。
朝廷没有精力查禁淫书,民间仍有道学动力。与官方动用权力查禁不同,民间对《红楼梦》的敌视,主要诉诸舆论,手段之一就是因果报应,报应的对象首先是《红楼梦》作者曹雪芹。清代毛庆臻写道,《红楼梦》“较金瓶梅愈毒愈热,巧于不露,士大夫爱玩鼓掌,传入闺阁,毫无避忌。”“其书作俑者曹雪芹”死后进入阴界,“每传地狱治雪芹甚苦,人亦不恤,盖其诱坏身心性命者,业力甚大,与佛经之升天堂,正作反对。”不仅曹雪芹在阴间遭到报应,在地狱受到折磨,甚至祸及子孙,“嘉庆癸酉,以林清逆案,牵都司曹某,凌迟覆族,乃汉军雪芹家也。余始惊其叛逆隐情,乃天报以阴律耳。伤风教者,罪安逃哉?”(《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曲史料》,页377)“凌迟覆族”一语,大概是那个年代最厉害的诅咒了。
清道光以降,英国向大清帝国大量倾销鸦片,其危害日益严重,正如林则徐所说:“是使数十年后,中原几无可以御敌之兵,且无可以充饷之银。”(《林则徐全集》第3册,海峡文艺出版社,2002年,页1203)谁能想到,在满清文人眼里,《红楼梦》的毒害竟与鸦片相类,有人甚至出主意,把《红楼梦》作为“毒品”出口海外,以报复向我出口鸦片的外国人,“莫若聚此淫书,移送海外,以答其鸦烟流毒之意,庶合古人屏诸远方,似亦阴符长策也。”(《元明清三代禁毁小说戏曲史料》,页377)大概以为,外国人看了《红楼梦》,也会遭此荼毒或陷入情网以自戕。
乾隆时虽文网密布,但《红楼梦》甫经问世,朝廷尚未警觉。且不说弘历自己看过《红楼梦》,皇族中人也有人读过抄本。永忠是弘历的侄辈,他曾就《红楼梦》题过三绝,其一是:
传神文笔足千秋,不是情人不泪流。
可恨同时不相识,几回掩卷哭曹侯。
上有眉批:“此三章诗极妙,第《红楼梦》非传世小说,余闻之久矣!而终不欲一见,恐其中有碍语也。”(据吴恩裕先生考证,批语者弘旿,系弘历的堂兄弟)这说明,在乾隆年间,阅读确有禁区。因“其中有碍语”,而“终不欲一见”,看过也说不想看,言不由衷如此。
但到后期,清廷对《红楼梦》的查处,似乎只针对下属与百姓。嘉庆十九年(1819),满族诗人得硕亭搜辑了一部竹枝词,名为《草珠一串》(《清代北京竹枝词(十三种)》,北京出版社,1962年,页49),其中一首:
做阔全凭鸦片烟,何妨做鬼且神仙。
闲谈不说红楼梦,读尽诗书是枉然。
这说明,在弘历驾崩之后,即使天子脚下,对《红楼梦》也不避讳。
更有证据表明,晚清实际的统治者慈禧太后,她自己就是“红粉”一枚。据说,在北京故宫长春宫与体元殿外游廊的墙壁上,有精美壁画18幅,内容均取材于《红楼梦》,描绘了神游太虚、宝钗扑蝶、晴雯撕扇、湘云醉卧等场景。而附近就是慈禧太后之寝宫。这则佚事也在别的史料得到佐证(《清代野史大观》卷2,上海书店,1981年,页72):
石头旧记寓言奇,传信传疑想象之。
绘得大观园一幅,征题先进侍臣诗。
诗后有注云:“瑾、珍二贵妃令画苑绘红楼梦大观园图,交内廷臣工题诗”。这与长春宫的《红楼梦》壁画似乎是一回事。
另有稗史称,光绪二十六年(1900),八国联军攻占北京,慈禧太后偕光绪皇帝出逃,一路颠簸,餐风宿露,随身之物,难免遗失。“京师有陈某者”,从朋友处得到遗书两箱,“陈检视其书,乃精楷抄本《红楼梦》全部,……其书每页之上均有细字朱批,知出于孝钦后(慈禧太后)之手,盖孝钦最喜阅《红楼梦》也。”(《清稗类钞》,中华书局,1986年,页3768)《红楼梦》之为禁书,或“诋满”,或“淫秽”,人言人殊。之内外有别,并非满清皇族“拒腐蚀,永不沾”,驭民经而已。
公冶平